(1)有限性:
无线电频谱是全人类共享的有限自然资源,尤其是经济与社会高速发展所带来对无线电业务与应用的海量需求,更加突出了有限的无线电频谱资源的供求矛盾。尽管无线电频谱可以根据空间、时间和频率的三维要素进行复用,但就某一频段或频率而言,在一定区域、一定时间和一定条件下利用也是有限的;
(2)非耗竭性:
无线电频谱不同于土地、水、矿产、森林、能源等再生或非再生资源,这种自然资源能被利用,但不会耗竭。对于无线电频谱不利用是一种浪费,利用不当也是一种浪费,甚至造成更严重危害;
(3)不可替代性:
无线电频谱所承载的许多应用,如移动通信、广播电视、航空导航、空间探测等等,是其他资源无法替代的,具有资源的唯一性;
(4)可复用性:
无线电频谱在一定的时间、地区、频域和编码条件下,是可以重复使用和利用的,即不同无线电业务和设备可以频率复用和共用;
(5)固有的传播特性:
无线电频谱的传播按照自己的固有的客观规律进行,不受行政区域限制,传播既无省界又无国界;
(6)易受污染性:
无线电频谱容易受到自然噪声和人为噪声的干扰,使之无法准确、有效地传送信息。电磁环境的污染不但使无线电频谱的有效利用受到影响,而且对无线电的应用造成严重危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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